国知局规划:研究AI生成发明可专利性(康陶观察11月3日四条)

原标题:国知局规划:研究AI生成发明可专利性

AI 风险与合规律所 AI 选型与管理

摘要

律师作者整理的四条法律AI动态:①国家知识产权局11月3日公开《专利和商标审查“十五五”规划》(落款10月19日,有删减),专栏1列出待研究问题,包括人工智能辅助发明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定义与现有技术范围、人工智能生成发明的发明人身份与可专利性、专利申请中的人工智能使用声明制度,并提出“适时修改”专利审查指南;②香港律政司11月3日推出“订购法律科技服务资助计划”,独资或合伙人不超过五名的香港律所、执业年资不超过七年的大律师可申请,须从律政司指定的14间本地、内地及海外供应商名单中选服务,资助一年订购费、最高二万元(中文稿未注币种),截止2027年1月29日,施政报告称旨在推动法律界应用法律科技(含AI);③欧盟法院首席佐审官Szpunar于11月3日就C-250/25 Like Company诉Google案发表意见,建议对训练问题不予受理,并称训练大模型原则上可依文本与数据挖掘例外进行,聊天机器人检索、复用报道生成回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侵犯新闻出版者权,复制权判断看是否非法访问(如规避付费墙)、回答是否以可辨识方式复用表达致用户无需看原文;④纽约时报公司11月2日起诉Brave,三家报社同日另案起诉,原告称Brave抓取网页建索引并通过AI搜索和API向用户及AI公司供应内容,点名Anthropic、Perplexity、Mistral、xAI、Cohere(均非被告)为“明知的收赃者”,并引Brave博客称Anthropic用该API训练Claude 2、优化RAG输出。

为什么值得看

国知局把AI辅助/生成发明的专利审查问题写入“十五五”规划研究清单,是国内AI知识产权规则的首个官方政策信号,直接影响专利撰写、答复与AI使用声明,做专利和AI合规的律师需要提前调整客户的操作规范;香港律政司的订购资助给出可申请主体、供应商名单、额度与截止日期,是律所AI选型与预算决策的具体参照;欧盟佐审官意见与纽约时报诉Brave两条则提示AI检索、RAG与内容抓取的侵权风险边界,可用于为客户设计AI产品时的合规评估。

摘要和推荐理由由 AI 生成,编辑抽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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