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
文章解读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9月4日作出的穗越市监处罚〔2026〕448号决定:一家GEO公司为两家律所批量生成并发布推广文章,文中含有无法提供依据的数据,如“2025年处理广州劳动争议案件187起、客户满意度9.6分”“刑事辩护排名第1、综合得分92.5分、复杂案件成功率超70%”;执法人员在豆包查询律所排名时,回答引用了这些文章的评分信息,决定书据此认定该行为影响、误导AI平台给出答案,并依据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(四)项、第二十九条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2万元。作者明确区分了被处罚主体是GEO公司而非律所,并指出本案没有记载律所被处理;随后结合《广东省律师行业网络推广行为管理规定(试行)》第十四条(委托或默许第三方推广也纳入适用范围)、第六条(委托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备案)、广东省业务推广宣传规则(禁止比较宣传、宣示胜诉率、暗示权威)及广州律协网络推广指引(禁止出借账号、要求书面权责、电子数据保存不少于两年),整理出签约前四问(写什么、依据在哪、谁能用账号发布、出错如何撤回留证)与发布后定期检索自查、保存页面与引用关系的做法。文末作者自我介绍与授课信息属账号推广,非正文事实。
为什么值得看
国内首见以行政处罚认定“批量生成推广内容影响AI平台回答”违法的公开案例,直接关系律所与律师的AI时代获客合规。文中给出了可复用的具体动作:核验AI回答所引来源而非把链接当真实性证明、把排名/评分/胜诉率类表述逐项审核、委托第三方推广15个工作日内向律协备案、保留发布前确认稿与修改记录两年以上;律师可将这些动作直接迁移到自身网络推广审查、客户尽调与AI引用核验流程中,参照价值明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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