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
作者唐景霖(西北政法大学数字法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)评述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AI工作专班2026年9月出台的《宿迁市检察机关指令词使用指南》与《宿迁检察工作指令词库》。该指南提出“六要素+三方法+两条红线+五项核验”方法论:六要素为角色设定、任务表述、范围界定、依据锚定、格式约束、质量要求,其中“依据锚定”要求把法条、司法解释精确到条、款、项,不得写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”;词库收录165条、27类现成指令,覆盖办案与办公(工作报告、讲话、会议纪要、调研课题)场景,并给出“证据矛盾分级识别”(实质性/枝节性/表象性三类并分别对应补充侦查、文书说明、证据补正)、“证据三性核验两轮制”(第一轮七列证据链评估表、第二轮结论)、“逮捕必要性三维度评估”(六步,对应刑诉法第八十一条三项条件)等复杂模板。两条红线为保密(检察AI不出内网、涉密不上网、身份信息作技术处理)与核验(法条、案号、数据、逻辑、格式五项必核,案号须查实后方可使用);并明确“AI产出只是初稿,法律文书由检察官制作、署名并负责,责任不因使用了AI而转移”。文中另提图片代替录入、语音代替输入、手写圈注三条操作技巧。作者将上述做法归纳为三重转变:从工具赋能到方法论自觉、从个体经验到组织标准、从技术主导到人机协同与责任守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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